(更新日期:2022/07/21)
辦理不動產貸款時,除了審核、對保等流程,抵押權設定也是非常重要的貸款步驟之一。抵押權設定是什麼?抵押權設定可以解除嗎?趕快透過今天的文章來了解吧!
抵押權設定是什麼?
抵押權是為了擔保債權而設定的權益,在申請房屋貸款、土地貸款時,債務人須提供不動產作為債權擔保。目的在於保障借貸雙方之間的債權與借貸權,若債務人逾期無法準時還款,債權人就可依民法第873條享有法拍該財產後的優先受償權,依第一順位、第二順位接下去。
抵押權類型有哪些?
抵押權可依債權擔保範圍分成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2種
普通抵押權
普通抵押權只針對現在發生的債權。簡單來說,借款多少,普通抵押權的金額就設定多少。
最高限額抵押權
除了現在的債權,也包含未來發生的債權,債權人與債務人會約定最高借款額度做設定。以銀行來說,一般都設為貸款金額的1.2倍,除了原貸款金額外,多設定部分可用來補足債務人違約衍生的相關費用,但只要正常還款,需清償金額即為實際借款金額。
抵押權設定申請方式
臨櫃申請
至土地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申請。
跨所申請
於土地所在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但涉及超過10連件的大宗案件及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的情形除外。
跨縣市代收
至各縣市登記機關送件,由代收人員核對送件人身分後,利用郵遞方式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土地管轄所辦理後續作業,辦理完成後再將相關文件寄還申請人。
網路申請
登記原因為非簡易案件、非全程網路申請項目。申請人如委託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可由代理人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內政部數位櫃臺系統輸入相關資料,再由代理人進行線上送件。應提交之紙本附件,則須另外郵寄或提交紙本附件清單及紙本附繳證件給土地管轄所。
抵押權設定所需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 權利書狀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未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內核發者為限;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則免)
義務人
不同類型義務人申請應附身分證明文件如下:
- 自然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
- 公司: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正、影本
- 華僑:華僑身分證明書
- 外國人:國籍證明文件,例如護照、居留證等
抵押權設定費用
- 登記費: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
- 書狀費:他項權利書狀費,一張80元
- 代書費:約4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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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提醒:申辦銀行貸款時,若想省去代書費用,抵押權設定也可自行辦理。
抵押權設定注意事項
提醒你,由於一般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若債權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債務清償期限過去15年後,債務人可提出「時效抗辯」來拒絕清償。但抵押權是有從屬性的擔保物權,因此只要債權存在,抵押權就不會消滅,債權人還是可以聲請抵押品拍賣。
而根據民法第880條規定,抵押權人於債權請求權因時效消滅後,5年內不行使抵押權者,抵押權消滅。因此超過債務清償期限20年後,債權人就無法聲請抵押品拍賣,要留意自身權益喔!
抵押權設定常見問題
抵押權設定年限大多都會依據貸款合約,假設和銀行簽訂20年的貸款合約,抵押權設定年限便是20年。
當然可以!債務清償完後須辦理抵押權設定塗銷,才能避免下次有貸款需求時,貸款機構因抵押權設定尚未塗銷而拒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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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設定約4個小時,私人設定則需約2個工作天。
結語
以上就是抵押權設定的介紹,也要再次提醒你貸款清償完後須辦理抵押權設定塗銷,才算真正完成清償步驟喔!有任何貸款需求也歡迎諮詢榮華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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