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2/23)
公寓大廈、透天頂樓加蓋的景象在臺灣很常見,但頂樓加蓋合法嗎?誰擁有所有權?有哪些缺點需要注意?本文將分享頂樓加蓋的知識,一起往下看吧!
頂樓加蓋是什麼?
頂樓加蓋又稱為頂加,意思是當建築物主體興建完成後,在頂樓進行二次施工增建。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9項規定,頂樓加蓋建物的總面積不能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8,如果超過就屬於違建。
頂樓加蓋出現原因是為了因應臺灣潮濕悶熱的氣候,由於頂樓長期經過風吹日曬,容易產生漏水、牆壁剝落等問題,因此頂樓住戶會透過在頂樓加蓋遮雨棚、鐵皮屋、採光罩等設施,以達到遮雨、遮陽、排水的效果。
誰擁有頂樓加蓋所有權?
許多頂樓住戶會認為自己擁有頂樓加蓋所有權,且有些房仲在賣房時也會打著「購屋後頂樓加蓋所有權專屬於你」的廣告,吸引民眾購買,這些都是不合法的!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頂樓也包含在內,因此頂樓加蓋所有權屬於公寓大廈全體住戶,並非專屬於頂樓住戶。
另外,如果想要頂樓加蓋,必須經過所有住戶同意,共同簽訂分管契約,並向當地縣市主管單位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才能在頂樓合法加蓋建物。
頂樓加蓋合法嗎?會被拆除嗎?
頂樓加蓋是否合法是依據使用用途來決定,如果頂樓住戶是為了遮雨、遮陽、防水等而加蓋建物,政府大多會用拍照列管的方式來暫緩拆除,但若是作為出租、居住用途,且加蓋面積超過樓層面積1/8,只要被他人舉報就會被政府拆除。
頂樓加蓋缺點
雖然頂樓加蓋可以增加使用空間、防止牆壁崩裂和漏水,但還是存在以下缺點:
個人隱私問題
如果頂樓加蓋建物與隔壁房屋距離很近,不僅個人隱私可能會洩漏、財產被偷竊,人身安全也會受到威脅。
容易跳電、漏水
頂樓加蓋的用水、電力都是使用原建物的公共管線和電盤,如果使用量過大就容易出現跳電、漏水等問題。
有公共安全危險疑慮
由於許多頂樓加蓋樣式是鐵皮屋,而鐵皮不能防火,如果電線走火而引發火災,就會導致公共安全危險。
可能有被拆除的風險
目前臺灣的頂樓加蓋大多是違章建築,以臺中市為例,違章建築可依民國89年4月21日前後劃分為新違建和既定違建,2者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 新違建:依據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第5條規定,如果民國89年4月21日以後興建的違建影響公共安全,若被他人檢舉就會被拆除。
- 既存違建:如果是民國89年4月21日以前興建完成的違建,只要符合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第4條規定的情形,政府就會採拍照建檔列管、暫緩拆除。
▶ 資料出處: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
如何檢舉頂樓加蓋?
如果頂樓加蓋影響到其他住戶的權益,住戶可以透過以下3種方式進行頂樓加蓋檢舉:
- 電話檢舉:撥打1999市民專線,向處理違建的單位檢舉。
- 書面檢舉:將違建相關證據、文件寄到當地縣市的工程管理處。
- 線上檢舉:上內政部營建署的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檢舉,並上傳相關證據。
※貼心提醒:此系統僅適用於民國101年起施工中或新完工的違章建築,如果想要線上檢舉的民眾一定要注意!
頂樓加蓋常見問題
由於頂樓加蓋屬於違建物,因此無法列入權狀中,在法律上也較沒有權利保障。
如果頂樓加蓋新樓層、建造具有柱子或牆壁的棚架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物,就需要繳房屋稅;但若是屬於沒有門窗牆壁,且僅提供遮陽、遮雨的屋頂棚架,就可以免繳稅。
可以,民國112年7月實施的租金補貼2.0將頂樓加蓋列入適用範圍中,只要民眾在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頂樓加蓋租屋,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即可提出申請。
結語
以上是頂樓加蓋的介紹。提醒你,如果想在頂樓加蓋建物,除了要符合相關法規,也要注意公共安全、個人隱私等問題,才能保障居住權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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