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7/03)
為了抑制炒房現象,內政部推出平均地權條例,並為了加強力道於2023年7月1日上路了更嚴格的版本。平均地權條例主要有哪些管制呢?以下是平均地權條例懶人包,一起來了解這個被稱為最嚴厲的打房措施!
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時間最早可追溯至1977年,是政府為規範土地的使用及物價,而從《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修改而來的法律,以下是《平均地權條例》的3大沿革:
- 1954年:政府制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目的為規範都市土地問題,但因此法僅涵蓋都市土地,導致其他使用分區的土地成為投機客牟取暴利的目標。
- 1977年:將《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修正為《平均地權條例》,以解決投機客的不當行為,將平均地權的概念擴及所有土地。
- 2023年:為避免有心人士炒作不動產價格,及落實居住正義的精神,政府於2023年1月10日進行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並於同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是目前所有打房政策中被認為最嚴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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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重點
修法後的平均地權條例主要多了以下5個重點:
解約申報登錄
- 內容:預售屋買賣契約如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申報登錄,違約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 目的:考量預售屋交易型態可能會經由解約變成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因此建立解約申報登錄機制,使市場更透明。
重罰炒作行為
- 內容:明確規範若有以下炒作行為,將會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新台幣100萬~5000萬元,且在期限內未改善可連續開罰。
- 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
- 透過合謀假交易,營造熱銷假象
- 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
- 壟斷轉售牟利
- 有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
- 目的:遏止投機客意圖散播影響房價的不實資訊、營造熱銷假象,或透過違規銷售(紅單)影響房市交易。
管制私法人購屋
- 內容: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的規定,並限制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 細項:須符合以下6種使用情況,經主管機關許可才可購入住宅用房屋。
- 宿舍使用,但不可超過員工人數。
- 居規模的出租經營使用,持同一使用執照內5戶以上。
- 衛生福利機構使用,舉例:長照機構。
- 合作社購買住宅供社員使用。
- 參與都更或危老者,在整合階段及公展或核准階段,購入符合規定的住宅。
限制換約或轉售
-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性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
- 建商也不得同意、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新台幣50萬至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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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若民眾遇到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等行為,可向縣市政府檢舉並提出證據,如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30%金額作為檢舉獎金,最高1000萬元。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的影響
距離修法後的平均地權條例施行日期已經過了一年,是否真的有達到預期的影響呢?以下是榮華行銷的分享:
預期影響
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有直接影響的為想購買預售屋的民眾,若是自住客當然不會受影響,主要是針對投機客、炒房團、代銷、仲介這4類族群進行管制,以抑制預售屋及新成屋的短期投資行為,避免房價繼續哄抬;而針對私法人購屋政策也是為了杜絕私法人炒房的可能性。
實際影響
比較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前後的預售屋買盤就可看出實際自住需求的比例,以台南市來說,2023年7月~10月的預售屋月均交易量足足驟減42.9%,可看出過去因為南科發展、台積電擴廠等原因,使得台南市有相當大的投資盤;而桃園、新竹的預售屋月均交易量反而上升,可看出桃竹的自住需求高。
不過要注意的是,由於預售屋限制換約或轉售,也讓有自住需求的買家為了搶第一手資源紛紛投入預售屋市場,轉而出現了自住搶房潮的情況。但就針對投機客等族群,還是有一定比例的打壓成效。
結語
以上就是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的介紹,雖然政府已經推出了不少打房政策,無論是直接限制購屋貸款成數或是平均地權條例,都可看出對於炒房有一定重視,不過台灣高房價問題仍然相當嚴重,2023年第四季的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還是又創新高,只能期待未來房市能朝健全方向發展,歡迎和榮華行銷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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