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07/08)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21日)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必須設置「一定容量」的太陽光電,但相關細節仍需與內政部討論,力拼年底前討論出子法。
新聞出處:自由財經(2022.06.21)
往後買房族、有房族都要多加留意的屋頂型太陽光電你了解嗎?一起來看下面對於屋頂型太陽光電的介紹吧!
屋頂型太陽光電是什麼?
在建築屋頂加裝太陽光電板,舉凡一般住宅、辦公室,或是工業廠房都可加裝太陽光電版,生產電力後可選擇自發自用,或躉售給台電。
屋頂型太陽光電優點
減少電費
屋頂型太陽光電產生的電量可以自發自用,減少來自台電的用電量,降低電費,在夏季電費期間利用充足的太陽光減少電費支出相當方便。
額外收入
除了自發自用,也可以和台電簽訂售電契約,與台電電網併聯,就能依照售電契約的躉購費率將多餘電量或全部電量賣給台電。
屋頂壽命
台灣炎熱的天氣容易縮短屋頂結構材料的使用年限,裝設太陽光電設備後可將大部分陽光充分轉化成電能,減少屋頂被陽光照射的機會。
屋頂型太陽光電缺點
太陽能設備
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價格並不便宜,導致不少人雖然擁有適合的屋頂,卻因為太陽能價格卻步。此外,太陽能設備需要定期維護才可保證最佳效能,所以也要記得與廠商保持聯絡並投保保險。
台灣自然災害
台灣夏季常見的颱風很有可能損壞太陽光電系統,更嚴重的甚至會設備完全損毀,因此要慎選安裝公司。
屋頂型太陽光電法規
能源局預告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將會新增規範新建、增建、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但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
此做法是參考德國柏林的太陽能法第3條:要求使用面積逾50平方公尺的新建建築物及既有建築物翻修改建,自2023年起應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及屋頂淨面積3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能源局預告為先訂出母法,才能訂定子法,除了規模、容量外,還有審查程序等相關細節須與內政部營建署協商,加上預期建商會高度關注,因此希望子法最快能於年底前上路。
屋頂型太陽光電補充
除了屋頂型太陽光電外,還有地面型、水域型太陽能:
地面型
直接架設在陸地上的光電設備,例如各式工業用地,或是不利耕作的農地,適合土地廣闊的地區,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土地較破碎,因此較不適合。
水域型
將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於水面上或岸邊地區,比其他兩種太陽光能需考慮更多環境因素。強風、降雨、漂流物等都有可能降低水域型太陽光電設備的壽命。
結語
以後購屋或是要修繕房屋時,也要多加留意屋頂型太陽光電法規的進程,可以和榮華行銷一同關注最新進度喔!有任何貸款需求也歡迎提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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